一號站代理註冊_深圳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深圳大學2020年將開展外語類專業保送生招生工作。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生,由所在中學推薦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成績合格並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核者,可免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進入我校學習。

一、招生條件

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獲得各外國語中學保送生推薦資格,且須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資格名單範圍內。

(二)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人數

招生專業

測試語種

招生計劃

英語

英語

0-32人

英語(師範)

英語

0-30人

日語

英語或日語

0-10人

法語

英語或法語

0-10人

德語

英語或德語

0-8人

西班牙語

英語或西班牙語

0-10人

備註:

(一)以上計劃為暫定人數,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16所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可報考上表列出的專業。這16所外國語中學是指: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浦西校區)、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以下簡稱“16所外國語中學”。

(三)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各專業每學年平均收費情況詳見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住宿費為800-1500元/學年(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批准數為準)。

(四)測試語種指以該語種參加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考試,考生僅可選擇一種語言參加考試。

三、報名辦法

網上報名。報名時間:1.參加第一場考試的考生須於2019年12月29日17:00前完成報名,

2.參加第二場考試的考生須於2020年2月11日17:00前完成報名。

(一)填寫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進行報名(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填寫、提交並打印《深圳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並交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與確認蓋章。

(二)按照要求以照片形式上傳以下材料(不需要遞交紙質材料):

1.《深圳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 其中附加材料含考試場次確認(必填)及測試語種確認(必填)(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申請表應由檔案所在中學出具意見和每頁加蓋公章、考生本人簽字后,再次通過報名系統上傳);

2.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正反面均需上傳);

3.中學教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單證明或複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4.申請人綜合素質檔案(加蓋中學公章);

5.申請人其他獲獎材料(外語類比賽獲獎證書複印件等)。

(三)備註:

1.考生可根據自身日程安排,在兩場考試中選擇其中一場參加考試。考生僅能參加一場考試。

(1)參加第一場考試的考生須於2019年12月29日17:00前上傳申請材料,

(2)參加第二場考試的考生須於2020年2月11日17:00前上傳申請材料。

2.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由我校外語類專業招生專家委員會進行初審,通過者獲得考試資格。參加考試的考生初審結果,考生可在陽光高考報名系統查詢,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須於規定日期前登錄報名系統確認考試資格(如考生不確認,則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准考證在考試當天於測試地點現場發放。

類別

第一場考試

第二場考試

上傳報名材料

2019年12月29日前

2020年2月11日前

初審結果公布時間

2019年12 月30日

2020年2 月12日

網上確認參加考試

2020年1月3日前

2020年2月17日前

測試

2020年1月12日

2020年2月23日

(二)測試

測試時間:1.第一場:2020年1月12日 09:00—17:00

2.第二場:2020年2月23日 09:00—17:00

測試方式:面試

測試內容:

招生專業

測試內容

英語

英語

英語(師範)

英語

日語

英語或日語

法語

英語或法語

德語

英語或德語

西班牙語

英語或西班牙語

測試地點:深圳大學粵海校區匯文樓(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

備註:外語面試科目結束時間視考試人數而定,所有考生當天上午8:30前進入匯文樓指定候考區域,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候考期間不得攜帶任何通訊設備,考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點,不得與其他候考考生交流。

(三)錄取原則

根據面試成績,依據考生志願,結合考生綜合素質和提交材料擇優擬錄取。

(四)錄取辦法

1.考核結束后,我校將根據考核成績及考生申報專業志願的情況,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和提交材料,確定考核合格名單和擬錄取專業,並於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測試合格考生須在規定時間與我校確認擬錄取資格,如不確認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詳細要求見保送生考試擬入圍名單公示。

2.我校將公示無異議名單報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3.對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者,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五、新生獎勵計劃

(一)國際交流資助:經申請併入選我校國際交流項目者,可獲最高3萬人民幣的資助;

(二)根據考生意願可自主選擇就讀外國語學院相應特色實驗班,英語系保送生可以免試進入英德、英西雙語班學習,日語系保送生可免試進入日英雙語班學習;保送生GPA3.5及以上可在二年級時可申請免試進入英語戲劇班學習,三年級時可申請免試進入高級口譯實驗班或國際新聞與外事微專業學習;

(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有優先修讀其他專業雙學位資格的機會;

(四)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等專業教師擔任學業導師;

(五)申請助學計劃:在校期間,如有家庭經濟困難,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本人提出申請相關助學項目:1.額度1-5萬元的助學金;2.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六、有關規定

(一)外語類專業保送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可根據學校相關規定跨學院/專業進行輔修或修讀雙學位。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2020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三)請務必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並根據要求做好有關工作,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七、招生工作的諮詢和監督

學校紀監部門對保送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標準嚴格、程序規範、公平公正,辦法公開透明、結果公示。深圳大學保送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相關投訴需要實名制,並通過电子郵件以書面或者附件形式詳述投訴的目的和證據等。

1.招生諮詢部門:深圳大學外國語學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深圳大學匯文樓行政樓二層

郵政編碼:518060

諮詢電話:0755-26732702(周一到五8:30—11:30,14:30—17:00)

电子郵箱:wgyjws@szu.edu.cn

2.招生諮詢部門: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深圳大學師範學院辦公區A座4樓

諮詢電話:0755-26536235(周一到五8:30—11:30,14:30—17:00)

电子郵箱:zsb@szu.edu.cn

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szu.edu.cn

深圳大學外語類保送生諮詢QQ群:825653906

3.深圳大學紀委辦公室郵箱: jiwei@szu.edu.cn

八、附則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