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_外交學院2020年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外交學院本科招生章程》等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之規定,為規範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保證我院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外交學院,由周恩來同志親筆題寫;英文名稱為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簡稱CFAU。

  第三條 外交學院是國家公辦、外交部唯一直屬、外交部和教育部兩部共建的小規模、高層次、特色鮮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外交學院成功躋身全國95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行列。

  第四條 學校法定校址為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24號。現有兩個校區:展覽館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展覽館路校區位於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24號;沙河校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高教園南三街5號院。

  第五條 學校招收和培養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各層次的國際學生等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外交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對象與條件

  第六條 經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中具備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有志於從事外交外事、國際問題研究和涉外經濟、文化、法律工作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第七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根據學校特點(畢業生從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凡有口吃、嘶啞或有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有聽力障礙、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步態異常、駝背、肢體殘疾的考生不宜就讀。

  第九條 學生入校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複查和資格條件審查。複查不合格的新生,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規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將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根據當年生源和考生考試成績情況,上述招生計劃數報外交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批后可以予以調整。

  第四章 報名程序

  第十一條 具有保送生資格的考生登陸外交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ksbm.cfau.edu.cn)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外交學院保送生報名表》,提交后打印報名表,交至本人所在中學審核。

  第十二條 各外國語中學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表,確認信息無誤后加蓋中學公章,將其連同考生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複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由所在中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統一郵寄到: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24號外交學院學生處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37),並在信封上註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考生請自行將材料備份,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第五章 考核錄取

  第十三條 本科保送生考核錄取工作程序

  1.材料初審:我院將組織人員對考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表現。

  2.考核方式:初審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院組織舉行的語文考試(滿分100分)、外語筆試(滿分150分)和中外文面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020年1月9日至10日,地點為展覽館路校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24號)。

  3.確定擬錄取名單:我院將依據語文成績、外語筆試成績和中外文面試成績分別劃線,確定錄取專業時按實際考試總分排隊,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外語筆試成績、語文成績、中外文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複核審查錄取資格:我院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的當年保送生資格名單中複核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未在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院不予錄取。

  5.公示與錄取手續:擬錄取名單經我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批准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確認后,經我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和院黨委審核批准,確定本科保送生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學費為每學年5000元/生,住宿費為每學年900元/生。如國家調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聯繫方式

  學校網址:www.cfau.edu.cn

  招生網址:zs.cfau.edu.cn

  招生微信:外交學院本科招生

  电子郵箱:zhshb@cfau.edu.cn

  招生諮詢電話:010-68354353、89146832

  第十六條 我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為確保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我院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做好審核和報名工作,如申請材料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與錄取相關的重大事實的或者在筆試、面試中作弊的,經我院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批后,取消考生參与我院保送生考錄的資格。

  第十八條 本辦法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本科保送生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簡章不一致的,以本簡章為準。

  第二十條 本簡章由外交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