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線路登陸_蘭州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以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蘭州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潛質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對此,我校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興趣、有天賦、有潛質、能吃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相關科目高考成績達到相應專業的最低要求(理工類專業要求數學成績不低於滿分值的80%,文史類專業要求語文成績不低於滿分值的80%),同時高考總成績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且考生選考科目(或科類)與我校要求相匹配。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高考總成績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且考生選考科目(或科類)與我校要求相匹配。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總名額為120名, 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歷史學等6個專業,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擬申請填報我校的考生,須在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30日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按報名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填報要求如下: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試點高校。

  2.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且考生選考科目(或科類)須符合相關專業要求。

  3.報名時間內未確認志願的,報名無效。

  (二)考生須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報名材料齊全的第一類考生,以不超過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三倍為原則,按照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入圍名單並公示入圍標準。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我校報名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校考。

  (四)高校考核

  入圍考生須於限定時間內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和體育素質測試,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不接受緩考和免考申請,體育測試不接受緩考申請。

  1.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專業能力、創新潛質以及綜合素質等。

  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和面試情況綜合評價給出面試成績。

  2.體育素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體育測試內容:(1)實心球投擲。(2)坐位體前屈。(3)立定跳遠。

  免考申請說明:學生因殘疾原因無法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予執行蘭州大學體育測試申請表》(以下簡稱《免體測申請表》,見附件),並提供三級甲等醫院醫學證明(或殘疾證明)。考生本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免體測申請表》原件和三級甲等醫院醫學證明(或殘疾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進行現場核驗,經審核批准后,方可免予體育測試並視為合格。

  成績使用辦法:除經蘭州大學核准免予執行體育測試的情況外,體育測試不合格者及未參加體育測試的,不予錄取。

  3.高校考核成績折算辦法

  對參加考核的考生,體育素質測試合格者,根據以下公式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高考滿分值)×8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值)×15 。

  (五)錄取辦法

  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依據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對面試成績和體育素質測試均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體育素質測試成績。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限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公布錄取信息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針對強基計劃專門制定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實行小班化、導師制和科教融合的培養模式,學生優先享有參与科學研究項目的機會,享有專門的基本全覆蓋的免試推薦研究生政策,享有更多出國交流的機會,享有更高比例的獎學金評定政策。強基計劃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后,優先享有被推薦參加留學基金委中外聯合培養的機會。

  學校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階段性考核,每學年根據學生學業表現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具體培養方案詳見相關學院網站。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按照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由相關單位或部門負責提供。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對確需調整專業的,須經過學校審核同意,且僅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範圍之內調整。

  (四)凡參加選拔測試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擔交通、食宿等費用和個人安全責任。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且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應試培訓活動。

  (六)因受疫情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 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和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督、投訴。

  七、聯繫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

  電話:0931-5196678、0931-8912116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網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二)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http://jiwei.lzu.edu.cn

  E-mail:jwjc@lzu.edu.cn

  (三)其他相關網站

  蘭州大學主頁:http://www.lz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附件:

1.蘭州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計劃及相關要求.docx

2.蘭州大學體育測試項目與評分標準.docx

3.免予執行蘭州大學體育測試申請表.docx

來源:蘭州大學 蘭州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