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平台已註冊入口_廈門大學2020年本科生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工作的有關精神,為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優秀綜合素質和外語培養潛能的創新型人才,結合我校人才培養實際情況,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均在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就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績優秀、熱愛外語類專業,經就讀中學推薦,具有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1. 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數如下錶。

  2. 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擇優錄取。

  三、申請辦法

  1.網上報名:請考生於2019年12月22日-12月31日17:00前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材料並確認志願,生成的報名表打印並按要求籤字、蓋章后須重新上傳,確認報考。

  2.上傳材料: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我校將在現場確認時接收考生的上傳材料的紙質原件,無特殊原因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上傳的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

  ①填寫完整並經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複印件);

  ③高中階段學籍卡複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在年級位次,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應提供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④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複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⑤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並簽名)。

  四、審核與考試

  1. 資格審核:我校對申請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於2020年1月3日左右確定審核合格准予考試名單,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 考試費:170元(閩價費[2015]267號)。網上支付方式繳交,具體繳交辦法將在公布審核合格考生名單時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x.xmu.edu.cn)公布,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現場確認和地點: 1月13日下午15:00-17:00,廈門大學思明校區囊螢樓112教室。

  4. 考試:審核合格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和面試。具體安排如下:

  (1)考試時間、地點:1月13日晚、1月14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准考證領取辦法將公布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官網,網站:http://kszx.xmu.edu.cn,敬請關注)。

  (2)考試科目:

  ①筆試:

  語、數綜合筆試(包括語文、數學,不分文理科),佔20%;

  英語綜合筆試(包括聽力、閱讀理解、完型填空、英漢互譯、作文),佔50% ;

  ②面試:英語面試,佔30%。

  提示:考生來校參加現場確認時,須攜帶報名材料紙質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獲獎證書原件。

  五、錄取辦法

  1. 我校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保送生擬錄人選。我校將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以及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分別劃定合格線,成績不合格者(含筆試或面試其中任一項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2. 擬錄人選須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和學生所在中學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3. 我校將儘快向擬錄取的保送生寄發預錄取通知書。經學生確認后,由我校招生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並在上述教育部門的招生網站進行公示。不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4. 擬錄取保送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核准、辦理錄取手續后,由我校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監督

  1. 我校外語類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2. 推薦中學應本着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規範程序進行推薦和公示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我校將連續三年取消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

  3. 保送資格生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須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隨即取消保送生錄取資格,並追究學生及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4. 獲我校保送錄取資格的學生,在確認就讀我校后,須守誠信,不違約,維護個人及所在中學的信譽和我校保送錄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現因個人變更志願等違約行為而對錄取產生影響的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5. 對我校外語類保送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0299。

  七、其它注意事項

  1. 擬錄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之前仍應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凡已經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辦理保送錄取手續的學生不得參加高考,但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教育考試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

  2. 被我校錄取的保送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后,須進行身體健康複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3. 我校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習。

  4. 我校保送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將通過網頁及時發布。凡申報及獲得保送生考試和錄取資格的學生應注意查閱我校招生網頁,並根據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考試和錄取等問題均由學生個人負責。

  八、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依據教育部已頒發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九、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網址:http://zs.xmu.edu.cn ;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址:http://kszx.xmu.edu.cn ;

  電話:0592-2184166;傳真:0592-2184117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網址:http://cflc.xmu.edu.cn;

  電話:0592-218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