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平台已註冊入口_西安电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电子學科為主,工、理、管、文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以及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國家雙創示範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範性軟件學院、首批9所示範性微电子學院、首批9所獲批設立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和首批一流網絡安全學院建設示範項目的高校之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2020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學繼續面向全國除港、澳、台地區外的各省(區、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自主選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高校專項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要求制定,計劃招生120人,將根據生源情況適度調整,寧缺毋濫。最終各省招生專業(類)及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選拔對象

  1.所在中學必須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確定;

  2.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並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3.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四、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24點。

  【上傳資料】考生報名時需將報名材料电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確認志願並下載打印後由考生本人在申請表上簽名,非本人簽名的視同弄虛作假處理,經所在中學(單位)審定並加蓋公章,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

  2.學生學籍證明、在讀證明、戶口本原件(戶籍首頁、學生姓名頁)、身份證原件;

  3.高中階段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等),另考生不需要將專利、論文、軟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4.有關獲獎證書原件或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字數在1000字以內;

  5.考生承諾書。考生須明確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以上材料要求中學進行全校範圍內公示,並對公示材料審核蓋章,申請表另需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考生本人需在申請表和成績單等所有報名材料上簽名,非本人簽名的視同弄虛作假處理。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原件須中學蓋章。所有報名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五、選拔程序

  1.我校通過審核考生申請材料直接確定合格考生名單,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後來校複試。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學業水平、學科特長及社會實踐等綜合素質表現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及教育部備案,待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對、補充、確認考生的相關高考報名信息后,由陽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合格考生人數比例,分專業(類)確定在各省(市、區)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六、錄取辦法

  1.我校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需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

  2.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具體志願填報時間、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準,錯誤的志願填報方式將不能享受錄取優惠政策;

  3.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含省級招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我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省招辦劃定的等同於本省一本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數線執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按照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錄取規則分配專業(類);

  4.對於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省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類)與我校在該省2020年招生專業(類)一致,選考科目要求也與普通類相同,詳見相應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招生專業(類)及選考科目範圍。

  5.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在江蘇省錄取時,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參照我校2020年招生章程。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參与並監督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於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招生辦或者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29-81891725。

  3.對在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存在違規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分別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屬中學的,視情節輕重將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並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資助政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學鄭重承諾“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順利入學。學校將解困與育人相結合,建立健全涵蓋“獎、貸、助、補、勤、減、償”等多項措施的精準化學生資助工作體系,推動保障型資助向發展型和引導型資助拓展。學校不僅關注學生當前困難,更關注學生長遠發展,根據學生需求,從多維度對困難學生開展未來適應能力培訓,促進學生全面素質和能力提升,構建從入口到出口完整有效的資助通道。

  九、其他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諮詢方式:

  聯繫部門:西安电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29-88204236;029-88202267

  电子郵箱:zsb 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du.cn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教育部政策執行。該工作未委託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來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學)西安电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