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平台已註冊入口_華東政法大學2020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相關規定,2020年我校繼續開展保送生招生工作,現將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均在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就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績優秀,經就讀中學推薦,具有2020年保送生資格的英語、德語、日語語種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
語種要求 |
學費 |
學制 |
英語(涉外法商) |
英語 |
每學年5000元 |
四年 |
日語(涉外法商) |
日語或英語 |
每學年5000元 |
四年 |
德語(涉外法商) |
德語或英語 |
每學年5000元 |
四年 |
翻譯(涉外法商) |
英語 |
每學年5000元 |
四年 |
我校外語類專業2020年在實施高考改革的省市不限選考科目。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能轉到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二)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擇優錄取。
三、報名程序
報名材料:用標準A4紙,按下列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1.《華東政法大學2020年保送生推薦表》(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推薦表所粘照片應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
2.高中階段學習成績複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3.二代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均需複印);
4.可以體現考生能力與素養的其他材料(僅限高中階段,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以上報名材料以EMS特快專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且務必在寄送單上註明“2020年保送生”。寄件時間:2020年2月7日(周五)之前(以當地寄出郵戳時間為準)。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明志樓A210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電話021-57090220(材料恕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同時須在2020年2月7日前將《華東政法大學2020年保送生推薦表》發送到zsb@ecupl.edu.cn,郵件主題為“外國語中學名稱+姓名”。報名材料寄送以及郵件發送是我校保送生報名的必備程序,由於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報名程序不完整的,視為放棄我校保送生報名。
四、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學校於2020年2月11日(周二)下午17:00前在華東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初審結果,確定保送生候選考生名單。同時,公布考生報到以及准考證領取事宜。
(二)選拔測試
我校保送生選拔測試程序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總成績=筆試成績×(100/150)×60%+面試成績×40%。
筆試滿分150分。語文、數學、外語每科50分,若考生第一外語語種為德語,則外語筆試語種為德語,依此類推。
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外語朗讀、理解、表達等,面試語言為自己所學的第一外語語種。
測試時間:2020年2月15日(周六),上午進行筆試,下午進行面試。
測試地點: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
五、錄取程序
(一)確定預錄取名單
學校按照考生綜合考核的總成績,劃定預錄取分數線。在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分數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志願情況進行預錄取。若無其他報考條件限制,原則上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
(二)公示
保送生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將在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未在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三)錄取
保送生預錄取名單公示期間無異議后,學校將向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報送相關名單,高考錄取通知書將在2020年7月發放。
六、監督機制
(一)我校將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下,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二)保送生預錄名單須由考生所在中學、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我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公示。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着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將進行新生資格複查,如發現考生及中學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並向有關教育部門報告。
七、聯繫方式
招生辦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
招生辦諮詢電話:021-57090220(2020年1月13日-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2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本科招辦电子郵箱:zsb@ecupl.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pl.edu.cn
紀檢監察機構電話:021-57090496
紀檢監察機構郵箱:jiwei@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