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_教育部關於同意北京吉利學院變更名稱、建設成都校區的批複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北京吉利學院搬遷至四川省辦學有關事項的函》(京教函〔2019〕598號)、《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北京吉利學院遷建成都有關情況的函》收悉。為落實中央關於北京非首都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2004/t20200429_448412.html功能疏解的戰略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北京吉利學院更名為吉利學院,在四川省成都市建設校區,按全日制在校生規模2萬人進行規劃建設。
二、按照屬地原則,吉利學院的主管機關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調整為四川省教育廳,吉利學院北京校區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管理。
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四川省教育廳要加強對吉利學院的指導,督促各方履行義務,確保相關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來源:(教育部)教育部關於同意北京吉利學院變更名稱、建設成都校區的批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