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線路5檢測_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為了全面提高我校藝術教育水平和學生的藝術修養,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2019﹞10號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可在高中畢業生中,通過全面考核測試,降分招收部分具有較高藝術水平的學生。我校將舉辦“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考試”。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具有藝術特長的高中畢業生。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詳見我校招生章程)與統招生一致。

  二、招考類別

  三、報考條件

  1、綜合素質:

  學習成績良好、思想品德優秀、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好,有舞台表演經驗,符合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

  2、專業素質:

  舞蹈類: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測試前進行身高測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測試。具有獨舞能力,有較好的藝術表現力;

  器樂類:管樂、民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協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餘水平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參加過校級及以上大型演出;

  3、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統一測試,成績合格才能報名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未統一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測試的省(區、市)生源,可直接參加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測試。

  注: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藝術項目

  四、報名與初審

  1、報名:

  請考生登錄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按網上要求註冊、填寫、下載並打印《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經中學簽章后附上相關報名材料寄至我校。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4日17:00

  截止接收報名材料時間:2020年1月8日17:00(以實際收到時間為準)

  (2)郵寄資料:包括《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最高等級證書複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近期個人表演u盤(音樂類需要同期錄音,不允許後期處理,文件名為“項目-姓名-省份-報考作品名稱”)、高中以來比賽活動中最高榮譽證明複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以及考生本人手寫的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學習經歷、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600以內)。所有材料恕不退還。材料不齊全不真實者不能通過初審。

  (3)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學生活動中心223室

  收件人:校團委青年文體活動指導中心郵編:100083

  來函請用EMS特快專遞寄出,並在信封註明“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某某特長”的字樣。

  2、初審:

  我校在收到申請表和材料后請相關專家進行初審。

  1月13日後請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結果,凡通過初審的學生須於2月20日12:00前在報名系統中完成考試確認,並於2月25日-2月29日打印准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參加報到和測試。(不在系統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測試)

  五、測試程序

  1、報到時間:2020年2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點:七齋學生活動中心

  考生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原件到現場進行信息確認,並通知藝術專業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2、文化課測試時間:2020年2月29日下午2:30-5:30

  3、藝術專業測試時間:2020年3月1日

  4、測試內容: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專業測試和文化課測試。

  舞蹈類:自備舞蹈一個、基本功、模仿、技巧展示;

  器樂類:自備曲目一首、視奏一段(西樂:五線譜、民樂:簡譜);

  文化課測試:筆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每門100分。

  注:(1)評委可要求考生從曲目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

  (2)自帶服裝、樂器、伴奏光盤等演出相關物品;我校可為考生提供CD、U盤等播放設備。

  (3)器樂類測試不允許使用任何伴奏。

  (4)我校可提供的樂器:民樂考場:民族排鼓、中國大扁鼓、中國小扁鼓。

  六、錄取說明

  1、優惠分值:高考實際考分應達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我校錄取。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該省份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對於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六個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實際考分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請見下錶),同時所填報文化專業必須滿足我校2020年相應專業(類)對選考科目範圍的要求,方可被我校錄取。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AB+及以上,且物理為必選。

  2、認定標準:藝術專業測試成績必須80分以上,文化課測試成績過合格線(根據文化課測試總體情況劃定合格線),按文化課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順次排名,按照專業項目及擬簽約人數進行簽約。

  3、調劑原則:如符合認定條件的考生人數少於項目擬簽約人數,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類別或項目間的名額調劑。首先同類專業按照專業排序依次調劑,如不符合條件再進行跨類按照專業排序調劑。(調劑順序參照招考類別表)

  4、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對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資格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生效。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報到及測試時均需持身份證原件。

  2、考生參加考試期間食宿自理。

  諮詢電話:(010)62330040(團委)、62332893(招辦)

  諮詢時間:2019年12月27日至1月14日,2月24日至3月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由學校紀檢部門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掛鈎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

  3、考生本人應本着“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申請。對在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認定資格,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同時,將上報我校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相應處理;已經通過高考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4、報到入學后,學校將對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進行複測,若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电子註冊,並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5、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管理,按時按規參加藝術團的訓練和演出。

  九、附則

  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及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