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代理1980_天津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中高考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2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0〕4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衛人函〔2020〕61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保障和關愛工作,對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制定如下措施:

  一、改善醫務人員工作和休息條件

  (一)改造設施設備。加強醫務人員職業暴露的防護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使收治病人的醫療衛生機構滿足傳染病診療和防控要求。要重點改造醫生辦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營造有利於醫務人員工作的良好環境。要為醫務人員提供良好後勤服務,保障醫務人員充足的睡眠和飲食,並保證基本生活用品供應。(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二、維護醫務人員身心健康

  (二)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實際,科學測算醫務人員工作負荷,合理配置醫務人員,既滿足醫療服務需求,又保障醫務人員休息時間。對一線醫務人員,防控任務結束后,由所在單位通過調休、輪休、補休等方式安排強制休息。(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健康防護。要盡一切可能配齊防護物資和防護設備,防護用品調配要向臨床一線傾斜。組織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健康體檢,發現醫務人員感染及時隔離,盡最大可能減少醫務人員之間、醫務人員與病人之間交叉感染。(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四)做好心理疏導。開展醫務人員心理健康評估,強化心理援助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干預和心理疏導,減輕醫務人員心理壓力。(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五)提高醫保待遇水平。一線醫務人員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務期間,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部門按照住院標準報銷,財政部門對其餘個人負擔部分予以全額補助。衛生健康部門匯總人員及費用后,暫由醫保基金全額墊付,待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財政部門與醫保部門另行結算。為赴湖北省醫療隊人員直接辦理異地就醫相關手續,實現異地住院醫療費用聯網結算;不能聯網結算的醫療費用,醫保部門及時受理、優先辦結,報銷資金髮放到用人單位或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財政局)

  三、落實醫務人員待遇

  (六)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給予補助;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給予補助。臨時性工作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市、區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同級人社、財政部門按月統計審核補助資金需求,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定,由財政部門先行墊付,及時發放。(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委、市稅務局)

  (七)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在疫情防控期間,市、區人社和財政部門會同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向承擔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和公共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基數。核增的一次性績效工資可參照臨時性工作補助所確定的標準和範圍,所需經費通過現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視情況由同級財政給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不受本市事業單位收入調控線和收入增幅限制,採取定向分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八)開闢工傷保險綠色通道。一線醫務人員感染新冠肺炎的,當日申報、當日受理、當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申報材料容缺後補,其醫療救治不限定於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救治時使用新冠肺炎診療方案所涵蓋的藥品、診療項目和住院服務設施費用,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工傷登記、傷殘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關業務,通過電話、微信、公共郵箱等方式申報,3天內審核撥付。(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四、提高衛生防疫津貼標準

  (九)發放衛生防疫津貼。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傳染病防治人員安全防護的意見》(國辦發〔2015〕1號),將一線醫務人員納入補貼範圍,按照國家衛生防疫津貼標準及時足額發放。(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五、給予職業發展激勵

  (十)實施職稱評審傾斜。對一線醫務人員,用人單位可優先推薦職稱評審。申報人員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總結、病案報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論文,相關經歷視同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學時和1年基層工作經歷。開闢一線醫務人員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獲得記功及以上獎勵的,由用人單位推薦可直接申報評審正、副高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系列除外),在同等條件下予以評審優先;對獲得記大功及以上獎勵的,可不受本單位崗位數量限制。(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十一)增加特設崗位。對一線醫務人員,具備高一層級(等級)職稱(崗位)任職資格及相關條件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可增加特設崗位予以聘用,並兌現相應工資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十二)優先推薦人才項目。在推薦選拔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131”創新型人才培養工程人選、海河醫學學者、天津市津門醫學英才、青年醫學新銳等國家級和市級人才項目人選時,向受到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抗疫一線醫務人員予以傾斜。在2020年度天津市“項目+團隊”重點培養專項、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高級研修班等項目申報時,對開展疫情防控、重大公共衛生科研攻關的人才及項目團隊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十三)實施招聘政策傾斜。對表現突出的非事業編製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經用人單位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第十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六、照顧子女入學

  (十四)給予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入學照顧政策。對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幼兒園入園,可按照家長意願,堅持就近就便原則,由戶籍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優先安排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入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根據學生及其家長的意願,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地在津的,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參加中考報考普通高中,參照現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有關規定,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中考報考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中高職銜接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項目試驗學校及專業、中職學校“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專業),免試錄取並優先選擇專業;參加春季高考報考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參照現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有關規定,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疫情防控期間在自願前提下由所在學校安排班主任、輔導員和教師提供課業輔導和心理疏導;參加中考、春季高考、普通高考的,在填報志願時,所在區招辦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本項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七、加強人文關懷

  (十五)開展慰問幫扶活動。健全完善一線醫務人員台賬,開展對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慰問活動,為其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及時幫助解決有關困難,盡量不安排雙職工的醫務人員同時到一線工作。對一線醫務人員父母及配偶、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間需就醫的,單位安排專人陪診就醫。(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十六)辦理商業保險。為一線醫務人員辦理一份保險額度不低於50萬元的人身意外保險。(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

  八、創造更加安全的執業環境

  (十七)依法保障人身安全。嚴格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國衛醫函〔2020〕43號)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大警力投入,完善問責機制,對發現有歧視孤立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行為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理。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傷害醫務人員的,要堅決依法嚴肅查處,維護正常醫療衛生秩序。(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九、弘揚職業精神做好先進表彰工作

  (十八)弘揚職業精神做好表彰獎勵。利用多種形式加大對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的宣傳力度,深入挖掘宣傳在抗擊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團隊和個人,共同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將醫務人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現,作為職稱評審中醫德醫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抗擊疫情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工作人員和集體,根據有關規定開展及時性表彰和獎勵,優先推薦參評各級、各類榮譽。(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密切配合,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各項保障工作,組建專人專班,建立工作台賬,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到位的舉措,切實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關心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權益,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保障。

  上述措施所稱一線醫務人員範圍為本市支援湖北醫療隊人員、接收確診和疑似病例的定點醫院隔離病區的醫務人員、直接參与確診和疑似病例急救轉運的醫務人員、直接參与確診和疑似病例樣本採集檢測和流調的醫務人員、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