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怎麼樣_2020年湖南工程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湖南工程學院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湖南工程學院;學校英文名稱: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國標代碼:11342;學校性質:省屬公辦院校;辦學層次:本科;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福星中路88號,郵政編碼:411104;學校主頁:https://www.hnie.edu.cn/,招生官網:https://zs.hnie.edu.cn,聯繫電話:0731-58688511  58683867(兼傳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湖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並指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四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為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湖南工程學院2020年面向全國29個省(市、區)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製工作要求,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均衡各省(市、區)生源質量。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區)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市、區)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20%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的專業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擇優錄取。實行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生源所在省(市、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級招辦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

  第七條  學校不設學校志願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投檔后未錄滿,接收下一級志願或徵集志願的考生。

  第八條  學校不設專業志願級差,以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為依據,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分科類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施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語文、數學、英語、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投放了藝術類專業計劃的省(市、區),認可各省(市、區)藝術類統考成績,因河北省表演專業(服裝設計與表演類)和山東省表演專業(服裝表演(模特)類)無省級統考,採用認可其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錄取辦法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制定的有關規定,若生源所在地無明確規定,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我校按省統考(校級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等條件下,省統考(校級聯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條   非英語專業的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考生錄取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一條  因工科專業性質所限,色弱、色盲以及有疾病的考生限報專業嚴格按高校體檢標準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我校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並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一)住宿標準:一類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類公寓1000元/人年,三類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空調使用維護費收費標準為:一類公寓100元/人年,三類公寓50元/人年。

  (二)學費與教材費:

  備註:教材費為預收費,按學年結算,多退少補。

  實際收費以物價局批示為準。

  (三)熱門專業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机械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會計學、土木工程、商務英語(熱門專業如有變化,以當年批文為準)。

  第十三條  學生管理

  (一)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頒發湖南工程學院學歷和學位證書。

  (二)學校設置了獎、貸、助、勤等多渠道較完善的資助體系。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採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湖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來源:湖南工程學院 2020年湖南工程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