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線路5檢測_遼寧科技大學202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遼寧科技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藝術類:音樂表演、表演、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辦學具體地址是遼寧省鞍山市高新區千山路185-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184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3平方米;生師比18.4:1;專任教師1164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1.0%,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6.5%;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9531.7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6331.8元;圖書178萬冊,生均圖書73.8冊。

  二、藝術類招生計劃說明

  1.學校藝術類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學校藝術類招生計劃依據國家、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藝術類培養規模和分專業招生計劃。

  2.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3.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音樂表演、表演、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藝術類本科專業,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4.我校招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

  注:以各省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四、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內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科技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藝術類專業收取學費標準已在“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表中具體列明。各專業實際收費標準按遼寧省發改委最新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1200元。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依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 2號),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3.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項目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標準為:8000元/年?生。

  省政府獎學金:由省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標準為:8000元/年?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政府設立,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5000元/年?生。

  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標準為: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

  遼寧科技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標準為:一等獎學金3000元/年?生;二等獎學金1500元/年?生;三等獎學金1000元/年?生(以學校最終修訂標準為準)。

  校外獎助學金:學校設立董事會獎學金等20餘項校外獎助學金,獎勵金額1000-10000元/年?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人。學校可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具體實施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無。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批次設置情況及投檔原則

  學校藝術類各專業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如在遼寧省招生的動畫、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表演、音樂表演等專業採用遼寧省統考成績並執行遼寧省統一投檔原則,在本科批第一階段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2.院校錄取原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藝術類專業報考特殊說明

  音樂表演專業培養聲樂演唱方向;表演專業培養曲藝表演方向;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培養美術類方向。

  (2)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

  我校招生的藝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區、市)組織的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要求考生藝術類專業相應科目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投檔條件。

  遼寧省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報考我校的考生,所報專業對應的本省藝術類專業統考類別、統考專業、專業方向、成績專門化等需滿足下列具體要求: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對應省統考類別為美術類,統考專業為美術類,專業方向為美術類,成績專門化要求為美術類。音樂表演專業對應省統考類別為音樂舞蹈類,統考專業為音樂表演,專業方向為聲樂演唱,成績專門化要求為流行、美聲、民聲。表演專業對應省統考類別為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專業為表演,專業方向為表演,成績專門化要求為表演。

  其他省份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聯考)成績報考我校的考生,所報專業對應的本省藝術類專業統考類別、統考專業、專業方向、成績專門化等,以所在省份招生考試部門的規定執行。

  (3)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

  所有藝術類專業均實行在有專業志願情況下“分數優先”辦法錄取,報考考生須專業課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以上,符合我校的錄取條件,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擇優錄取,有專業志願優於調劑志願。

  在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是藝術理或選擇物理學科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藝術文或選擇歷史學科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4)我校藝術類專業所在招生省份有統一的錄取規定及原則與上述學校錄取原則不一致時,以招生省份的原則為我校的錄取原則。

  有藝術類招生計劃的省份在徵集志願錄取時,按照有關省份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5)違規考生的處理

  入學后,經複查有違反招生規定或舞弊行為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3.校考及非藝術學門類專業要求

  2021年我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藝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區、市)組織的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我校無非藝術學門類專業。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錄取中執行各省招考委關於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對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數安排專業。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複查,對複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6.聯繫電話、網址

  招生諮詢電話:0412-5929096(招生就業處)

  表演類專業諮詢:0412-5929327(藝術學院)

  美術類專業諮詢:0412-5929120(建築與藝術設計學院)

  招生申訴電話:0412-5928030(紀檢監察與審計處)

  电子郵箱:a5929096@126.com

  網址:http://www.ust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