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_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选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招生考試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有關高校可對“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选手進行保送錄取,進一步提升我國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送資格
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选手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
1.符合有關省(區、市)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高校相應的高職或本科專業。
2.符合有關省(區、市)專升本報名條件的高職畢業生,可保送至高校相應的本科專業。
中職或高職在校生在其應屆畢業當年獲得保送資格。
保送錄取本科專業的高校限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二、保送程序
1.申請:具有保送資格的中職畢業生須在其所在省(區、市)參加高考報名,向有關高校提出保送申請。具有保送資格的高職畢業生須在其所在省(區、市)參加專升本報名,向有關高校提出保送申請。
2.考核:有關高校對申請保送的獲獎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根據學校選拔要求組織相關綜合考核,免於技能考核。對申請攻讀本科專業的中職畢業生,高校須增加文化課考核,確保學生具備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文化要求。
3.錄取: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在本校招生網站和我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高校聯繫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手續。
4.培養:高校對錄取的高職畢業生,可參照專升本學生培養方案,合理設置學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強報名資格審核。各高校要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參賽选手獲獎信息,結合选手高考或專升本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嚴防冒名頂替現象發生。
2.嚴格規範錄取專業。高校應根據擬保送錄取學生的專業、技能特長及參賽項目,安排至相同或相近的專業。相關專業計劃納入高校經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年度招生計劃內。
3.嚴格規範錄取程序。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被錄取,不予學籍註冊。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錄取。
4.嚴肅處置違規招生行為。對在保送考核和錄取中的違規違法行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將本通知轉發屬地本科層次職業學校、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及高職院校。
來源:教育部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选手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