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_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為了全面提高我校藝術教育水平和學生的藝術修養,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21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具有藝術特長的高中畢業生。有關招生政策要求(詳見我校招生章程)與統招生一致。

  二、招考類別

專業類別

專業項目

擬簽約人數

管樂

小號

2

長號

2

巴松

2

民樂

揚琴

2

表演

話劇

2

  每人限報一個項目,學校可依據生源情況調整各項目擬簽約人數,寧缺毋濫。

  三、報考條件

  (一)綜合素質:

  學習成績良好、思想品德優秀、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好,有舞台表演經驗,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

  (二)專業素質:

  器樂類:管樂、民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協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餘水平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參加過校級及以上大型演出;

  表演類:具有良好的話劇表演基本功及藝術修養,參加過校級及以上大型演出。

  (三)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統一測試,成績合格才能報名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若我校報名時間截止前統測未出結果,可先行報名參加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測試,待統測成績出來后,再補測試合格證明即可。未統一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測試的省(區、市)生源,可直接參加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測試。

  四、報名與初審

  (一)報名:

  請考生登錄(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按網上要求註冊、填寫、下載並打印《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經中學簽章后附上相關報名材料寄至我校。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17:00

  截止接收報名材料時間:2021年1月3日17:00(以實際收到時間為準)

  2、郵寄資料:包括(1)《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最高等級證書複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2)近期個人表演u盤(音樂類需要同期錄音,不允許後期處理,文件名為“項目-姓名-省份-報考作品名稱”);(3)中學以來比賽活動中最高榮譽證明複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4)高二第二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單及排名在年級前70%的成績證明(均須加蓋中學公章)。所有材料恕不退還。材料不齊全不真實者不能通過初審。

  3、郵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北京科技大學學生活動中心223室;

  收件人:校團委青年文體活動指導中心;

  聯繫電話:010-62330040;郵編:100083。

  來函請用EMS特快專遞寄出,並在信封註明“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某某特長”的字樣。

  (二)初審:

  我校在收到申請表和材料后請相關專家進行初審。

  2021年1月8日後請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結果,請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進行藝術專業測試。

  五、測試程序

  藝術專業測試為按要求在線錄製並在指定平台提交視頻的非現場考核方式進行。

  請通過初審的考生,於2021年3月8日—3月14日,登錄“學信網在線考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按照要求在線錄製並提交測試視頻。必須採取在線錄製的方式,線下錄製提交的視頻無效。

  不接受通過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視頻,請務必仔細閱讀視頻錄製及專業項目的測試要求(詳見附件),嚴格按要求提交作品。

  六、錄取說明

  (一)優惠分值: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且不低於生源省份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實際考分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請見下錶),同時所填報文化專業必須滿足我校2021年相應專業(類)對選考科目範圍的要求,方可被我校錄取。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AB+及以上,且物理為必選。

省市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值

省市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值

北京

60

海南

100

天津

福建

山東

廣東

40

河北

湖南

浙江

20

湖北

上海

10

遼寧

江蘇

重慶

  (二)認定標準:

  學校組織專家對提交的視頻進行評分。按照藝術特長各專業項目,專家考核評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予以認定,同時考核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

  (三)調劑原則:

  如符合認定條件的考生人數少於項目擬簽約人數,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類別或項目間的名額調劑。首先同類專業按照專業排序依次調劑,如不符合條件再進行跨類按照專業排序調劑。(調劑順序參照招考類別表)

  (四)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對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資格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生效。

  七、注意事項

  (一)請嚴格按照簡章及附件的各項要求進行報名、郵寄材料及專業測試。

  (二)考生參加考試期間各項費用自理。

  諮詢電話:(010)62330040(團委)、62325294(招辦)

  諮詢時間: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8日,3月8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監督機制

  (一)學校在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由學校紀檢部門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二)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掛鈎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

  (三)考生本人應本着“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申請。對在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認定資格,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同時,將上報我校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相應處理;已經通過高考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報到入學后,學校將對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進行複測。對於複測不合格、入學前後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註冊,並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五)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在校期間須接受所在院系和藝術團雙重管理,既要按本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排練和演出的義務,遵守學生藝術團各項規定。

  九、附則

  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的有關規定均適用於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及團委。

來源: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