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手機客戶端_河海大學202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簡章

  河海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授權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實施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一流學科建設以及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為適應社會需求,培養高素質藝術人才,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2021年招生人數為40人,面向省份及招生人數見下錶:

招生省(區、市)

招生計劃

專業考試形式

江蘇

8人

1.參加河海大學組織的校考。

2.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要求,考生須參加並取得合格資格。

北京、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山東、廣東

32人

  具體分省計劃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思想品德優良,學習成績良好,熱愛藝術事業,具備較好專業基礎。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於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於1.60米。

  三、報名辦法

  考生須於2021年1月6日12:00至2021年1月13日12:00登陸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按要求進行報名並繳納初試考試費用(180元/人)。考生須按系統要求上傳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並在附件材料中按要求上傳本人身份證照片或掃描件。上傳附件材料時須保證其清晰可識,以便我校審核。網上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試資格。

  請報名考生持續關注審核動態。考生註冊名、密碼為查詢報名狀態和考試信息的憑據,請妥善保管。考生一旦審核通過即進入組考程序,所繳報名考試費一律不退還。

  四、專業考試

  1.線上初試

  線上初試時間:2021年1月20日10:00至1月21日17:00。

  線上初試要求:請詳見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du.cn)發布的《河海大學202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網上初試須知》。

  初試考試內容:

  (1)目測形體相貌。

  (2)朗誦自備稿件。

  (3)回答相關問題。

  考生可於2月27日17:00前在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或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du.cn)查詢初試結果。

  2.複試

  複試安排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而定,我校可能採取線下測試或線上測試。複試繳費安排、校考時間和測試方案等信息將於2021年3月5日前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du.cn)公布。

  五、文化考試

  考生必須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

  六、錄取原則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標,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重點院校藝術類專業省控本科分數線的情況下一志願報考我校。我校根據在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分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七、學費

  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6800元。如遇國家調整2021年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標準,我校將按照國家批準的新標準收費。

  八、有關事項

  1.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須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規定參加高考報名、文化考試、填報志願。

  2.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要求,考生須參加並取得合格資格。

  3.在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中被認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考生名單上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电子檔案。

  4.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5.考生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期間交通、食宿等費用一律自理。

  6.我校未參与或組織任何形式的播音主持與藝術專業輔導班,考試原則、錄取原則等內容一律以本簡章為準。

  九、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本簡章涉及報名與測試安排若有變化,將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du.cn)公布。

  十、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處招辦

  郵  編:211100

  聯繫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傳真)

  監督電話:025-83786255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hhu.edu.cn)

  十一、本簡章由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河海大學 河海大學202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