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站線路登陸_文憑時代,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自考,那麼什麼是自考呢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根據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規定,為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中學、大學後繼續教育而建 立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製度形式。它由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三部分組成,其中以個人自學為基礎,社會助學為補充,國家考試為主導,把廣泛的 個人自學與社會助學和嚴格的國家考試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必需的各類人才。

《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從單一的專科學歷考試發展成為多層次、多類型、多規格、多功能的教育考試製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是一種社會化的考試製度和教育形式,是向全社會開放的“沒有圍牆的大學”,與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具有最大的開放性。它不受年齡、區 域、原有教育程度的限制,不需入學考試,自學者只要具備一定文化程度,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自學,在自學的基礎上參加國家考試,學一門報考一門。取得 全部合格成績后,經思想品德鑒定合格,由國家發給大專或本科畢業文憑。

高等
教育自學考試是一種教學考相對分離的教育形式,命題與輔導、辦學與考試等關鍵環節相互分離。不受社會 上不正之風的干擾,考試質量保證,現在已受到國際上的重視。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的一些高等學校承認中國自考生的成績;中國自考生到這些國家的學 校學習,可以免試通過合格的課程,自學考試畢業生可直接攻讀學位。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靈活、自由,沒有學制限制,有志者可一邊工作 一邊學習,能把零散的時間充分利用起來。在國家考試計劃指導下系統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科學文化基礎理論以及專業知識、工學矛盾 少。國家自1981年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以來,已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合格人才,倡導了自學成才精神,促進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受到各地領導、專 家、教授和廣大群眾的稱讚。

高等
教育自學考試經濟實惠,具有投入少,周期短、見效快、效益高等特性,是一條多快好省自學成才的有效途徑。